隨著傳播技術的發展和信息傳播的參與度提高,信息的生命周期越來越短。在以碎片化接收信息為主要特點的閱讀習慣下,媒體對信息市場的搶占愈發激烈。爭取第一時間發布“搶獨家”,無獨家則求奇求異抓人眼球,甚至無中生有制造“奇聞軼事”……這些現象如果處理不當,就會造成報道內容與客觀事實相悖的現象,從而造成虛假新聞。虛假新聞的表現是多方面的,比如憑空捏造客觀世界不存在的報道對象;言過其實、“移花接木”、錯誤引用數據和細節等帶來的微觀失實;放大局部、隱瞞事實、忽略事件變化發展所帶來的宏觀失實。虛假新聞帶來的危害,不僅影響發布新聞的從業者個人及其所在媒體,甚至威脅社會經濟、政治的良性發展。
虛假新聞侵害了受眾的知情權,阻礙了受眾的參與權和監督權。知情權是受眾參與公共事務和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的前提,而虛假新聞為受眾提供了虛假的事實,受眾基于有失偏頗的信息而產生的情緒,有時會給社會良性運作帶來阻礙。比如一些記者在報道醫患矛盾問題時,夸大片面事實,或是隱瞞某些不利于自己意愿傳達的事實,誤導受眾,使本來合理且必要的輿論監督變成了一邊倒的謾罵。
制造并傳播虛假新聞,違背了新聞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而因為報道發布主體的失誤或有意為之帶來的虛假新聞,很可能對該條新聞所涉及的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比如,2008年9月,某報記者在采集數據時出現失誤,得出某銀行虧損超過百億港元的錯誤結論并將該新聞刊載,成為造成當日該銀行股價暴跌的誘因之一。
虛假新聞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一些關于國內負面事件的虛假報道甚至為反華勢力抹黑中國提供了“佐證”。比如關于中國軍事的大量假新聞,給本來就因中國綜合實力迅速增長而焦慮的一些西方國家更大的疑慮,使“中國威脅論”甚囂塵上。除此之外,有些虛假新聞還會造成民眾恐慌,擾亂社會秩序。比如日本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之后的“搶鹽風潮”,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為新媒體散布的謠言而誘發的。
新聞輿論工作者應把堅持新聞專業性、維護新聞客觀性和真實性作為一以貫之的追求,采取積極應對措施,將虛假新聞出現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第一,新聞媒體應積極堵塞采編流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嚴格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建立監督和懲罰機制,防止工作人員以新聞報道為由接受或索要錢物,或被利益驅使發布失實新聞。優化管理制度,實施采編和經營分開,并建立及時的后續糾錯機制,將失實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到最小。
第二,新聞從業者應加強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學習,深化對新聞真實觀的認識。在新媒體時代,獲取信息更加便利,記者仍應保持自己的獨立思維,不要過于依賴信源,要有專業精神,對信源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而且在信源的選擇上也要下功夫,不要只聽信一家之言,而是要在微觀細節準確的基礎上,確保事件在宏觀層面的真實。在新聞生產和傳播的過程中,要對自己報道可能產生的影響有大致的判斷,對新聞事實進行及時更新。
第三,加強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的培養,加強新聞專業素養和倫理道德修養的建設。
第四,建立健全新聞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法規和職業精神的培養,約束從業者的新聞報道與發布行為。中國記協新聞道德委員會和各級新聞道德委員會要加大對虛假新聞典型案例的評議,推動媒體和新聞工作者加強自律,共同治理和杜絕虛假新聞。
第五,凈化互聯網環境,對公民的信息發布進行合理引導,加強對新聞信息的核實。作為新聞傳播終端的受眾與用戶,應當提高媒介素養和運用互聯網能力,辨識和抵制虛假新聞。受眾在接收信息時,可以通過判斷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等五要素是否真實來對新聞真實性進行大致的把握;還可以通過判斷報道中是否存在可靠的消息來源和證據性內容來確定新聞的真實性。此外,在新媒體環境下,信息接收途徑廣,閱讀速度快,碎片化特征顯著,受眾和用戶在轉發新聞時切忌斷章取義,避免出現“二次創作”的失實新聞。